一、实施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战略部署,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临沂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建立和完善兰陵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践行生态和粮食安全优先,推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通知》(鲁发〔2019〕20号)等文件制定。
三、文件制定的预期效果、可能产生的影响
按照党中央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总体战略安排,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饯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兰陵县自然地理格局,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要求,优化县域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格局,转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式,落实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实现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2019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兰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面向2035年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率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政策,是开展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
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坚持耕地应保尽保、永久基本农田应划尽划,按照省、市要求,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并上图入库。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下步将按照上级部署,逐级签订责任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二是保障农业发展空间。构建多元农业生产格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分区统筹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统筹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空间,依托美丽乡村、农业园区等载体,支持设施农业用地、农产品冷藏保鲜及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休闲农业、民宿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
三是促进共同富裕。按照“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要求,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统筹布局,向农村提供优质的社会服务。建立和完善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