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69号文件加快推进省管企业公司制改制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66号)和临沂市国资委《关于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临国资字〔2020〕178号文件)以及中央、省市国有企业改革三年攻坚行动要求2022年12月底县属国有企业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2022年9月临沂市政府下文把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作为2022年改革创新“夺旗打榜”一项重点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将国有股权进行划转,也可以对事业单位和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改制。

二、起草依据

1、《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4、《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69号文件加快推进省管企业公司制改制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66号)

5、《关于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临国资字〔2020〕178号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整合范围

兰陵县建筑工程公司、兰陵盐业公司、兰陵县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院、兰陵县自来水公司、兰陵县水利建筑安装公司、兰陵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兰陵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兰陵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兰陵县房地产测绘中心、兰陵县城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兰陵县城市规划设计室、兰陵县城乡测绘院、兰陵县方兴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兰陵县美城环卫保洁工程有限公司、兰陵县诚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兰陵县建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兰陵县兴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临沂兰陵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

(二)整合步骤

1.公司制企业股权划转

对兰陵县方兴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兰陵县美城环卫保洁工程有限公司、兰陵县诚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兰陵县建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兰陵县兴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临沂兰陵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公司企业,由原股东与兰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股权划转至兰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事业单位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

对剩余12家性质为事业单位和全民所有制的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等事项,尽快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在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后,将股权划转至兰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开展全面审计,进行资产包装

对整合范围内的企业,委托国资国企改革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介入审计,全面审计公司过去三年(2019-2021)年的资产、负债、投资、收入、利润等情况,对公司资产进行包装,形成审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

4.实行集团化管理

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管理,自主运营、自负盈亏,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兰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监管,兰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按照行业性质对整合的各家企业进行管理和考核,实现集团化运作,规范企业管理,壮大企业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