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
  • 【高频事项】【政策问答】:《兰陵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如何?

    答:

    ​答: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兰陵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创建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落实各项措施并开展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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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频事项】【政策问答】:《兰陵县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

    答:健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建设高水平中医药服务体系、改革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中药质量全流程监管、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机制、深化中医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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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怎么分工?

    答:

    县发改局:负责将婴幼儿照护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县教体局: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幼儿园托班的规范管理。县公安局: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防范。县民政局:负责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对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机构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范围。县财政局:负责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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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如何保障实施?

    答: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认识,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托育服务作为新兴服务业和健康产业进行扶持,依法给予相关税费、土地、产业发展等优惠政策。重点推进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引导作用,制定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引导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机构,构建卫生健康部门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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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如何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答:

    1、规范登记和备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登记注册,及时将托育机构登记信息推送至同级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内婴幼儿照护机构的备案。各部门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优化流程,开展“一次办好”服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加强规范管理。各类托育机构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开展婴幼儿照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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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如何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

    答:

    1、支持发展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采取单独或联合的形式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机构。引导多方力量在社区开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向托班延伸,增加托班规模,招收3岁以下的幼儿,实行托幼一体化综合服务和管理。3、支持用人单位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大的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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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如何加快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

    答:

    ​1、统筹推进公共场所和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鼓励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车站、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按要求设置母婴室(哺乳室),支持用人单位设置母婴室(哺乳室),为婴幼儿照护提供方便。2、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要把独立占地的托育机构和场地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制定实施计划。在新建居住区,要遵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标准、规范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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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如何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指导和支持?

    答:

    1.全面落实产假及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322号)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2号)关于产假、增加产假、护理假和哺乳时间的相关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提供方便。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2.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依托各级各类妇幼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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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

    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以城带乡、以点带面,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到2023年,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广泛开展,全县至少建成1家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标准规范、方便可及的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初步满足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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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20〕5号),更好满足家庭对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积极推进完善现行生育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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