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 政策问答:《兰陵县县属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中监事会的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是什么?

    答:

    一、 县财政局应当建立监事会考核评价制度,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情况和监事会履职情况,对监事会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二、 监事在监督检查中成绩突出,为维护出资人及公司利益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三、 县财政局按照责任与职权相统一、导向与惩戒相结合、定性准确与处理恰当的原则,合理确定责任追究范围,明确责任追究方式,严格责任追究程序,建立监事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监事依法履职。对于应当发现而未发现问题和发现问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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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兰陵县县属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中监事会的工作方式如何?

    答:

    一、 监事会采取下列方式履行职权:(一)调阅公司有关文件资料,要求公司相关人员就董事会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及财务状况等事项作出说明解释;(二)对公司异常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司财务总监及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机构人员参与,经规定程序可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工作;(三)根据需要代表公司依法对出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四)定期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机构进行沟通,就公司应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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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兰陵县县属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中监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

    一、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公司章程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风险防范体系及预算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二)监督检查公司重大决策行为,重点关注决策事项调研论证的充分性、决策要件的完备性、决策主体的合规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监督检查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出书面意见;(三)监督检查公司重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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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兰陵县县属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中监事会机构配置是什么样的?

    答:

    一、监事会成员一般为5—7人,由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组成人数、职工代表监事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二、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有关规定任命,由县财政局依法委派。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报县财政局备案。由财政局委派的股东代表监事,由县财政局代县政府管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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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兰陵县县属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总则是什么?

    答:

    第一条 为规范县属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监事会及监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省属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临沂市市管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政府授权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属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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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兰陵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中怎么开展重大事项监督与责任追究?

    答:

    第一条县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决策工作制度,坚持集体研究,依法决策,并按有关规定将重大事项告知监事会主席或者监事。第二条 对县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实施情况,监事会主席或者监事应当依法实施监督,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进行纠正,并及时向县财政局报告。第三条县财政局对县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第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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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兰陵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中重大事项如何管理?

    答:

    ​第一条县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应当就本办法规定的重大事项召开决策机构会议(董事会、股东会、党政办公会等),涉及本办法规定的请示事项应当经本企业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必要时县财政局可以要求县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提交法律顾问签名的法律意见书。第二条 对本办法规定的请示事项以“请示”书面文件形式上报,备案事项以“报告”书面文件形式上报,县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应当报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一)法定代表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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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兰陵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的重大事项内容是什么?

    答:

    第一条 县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重大事项分为请示事项和备案事项。第二条 请示事项应当经县政府或者县财政局批准后方可实施。下列事项为请示事项:(一)县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及解散、申请破产;(二)县属国有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三)县属国有企业发行债券;(四)县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国有产权(含持有的国有产权)转让、股权结构调整、增资扩股等产权、股权变动事项;(五)县属国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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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兰陵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的总则是什么?

    答: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保障出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政府授权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属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实际控制的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县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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